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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2010届毕业生返校清考及换领学历证书的通知
2013-03-23 00:00  

院属各系:

根据毕业生就业实际需要,经请示院领导同意,教务处将于2010年11月组织2010届毕业生返校清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对象

有不及格课程的2010届毕业生(欠学费学生无清考资格

注意:各系部负责通知本系2010届毕业生准时回校参加清考,学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,过时将不再安排。

二、考试时间

2010年11月15日—21日

三、考试组织

1.考试课、考查课、体育课和实践环节的课程均由各开课系部组织考试。

2.考试课、考查课、体育课和实践环节课程的清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各系。

3. 考试课试卷由教务处负责印制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.学生考试不收清考费。

2.学生须缴清学费方可参加本次考试。

3. 学生凭身份证和“往届生学历证书领取表”(附件1)(盖财务章)参加考试。

4.学生清考结束后将“往届生学历证书领取表”(盖财务章)交给所属系部,系部派专人于11月22日统一交给教务处刘涛老师。

5. 本次清考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,教务处将于2011年5月集中组织参加往届生清考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
6.清考期间食宿自理。

五、成绩录入

各系在11月23日前录入清考成绩,11月24日前将清考成绩记分册以系为单位派专人交给教务处刘涛老师。

六、换领毕业证书

1.所属系安排专人于11月26日到教务处集体领取毕业证书。

2.请清考学生上网查询清考成绩(登录教务处网页“新版教务系统登录”后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学号),成绩合格的学生请于11月26日起在所属系换取毕业证书。

3.领取学历证书时需携带结业证书,不需交纳工本费用和其它任何费用。

附件1:往届生学历证书领取表

以上附件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“考务类文件资料”中下载。

教 务 处

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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